新北都更二箭2.0上路跨街廓都更基準容積加給最高20%
【新北市訊】市府為加強推動都市更新,朝向完善城市願景邁進,推出都更二箭2.0升級版「新北市政府辦理跨街廓都市更新容積調派專案計畫」,突破既有都更框架,將巷弄內不易重建的基地,將其重建權利併入主要幹道地區集中開發,並提供最高20%基準容積加給,而巷弄內基地將變為綠地,提供周邊居民休憩空間,於110年7月4日正式上路。
現行都更二箭政策(主幹道沿線提高基準容積)自108年7月3日起受理申請,並於110年7月3日申請截止,於政策執行2年內共計80件申請案,其中19件捐贈公益設施(公共托育中心、公共托老中心、公共化幼兒園、社會住宅、辦公空間),捐贈面積計23,370.27平方公尺。
城鄉發展局局長黃國峰表示,為使都更三箭政策不間斷,並延續都更二箭精神推出2.0版「跨街廓都更專案計畫」銜接續行4年,將舊市區巷弄內容積移至主要幹道地區集中開發,使本市都市容積能夠更有效利用,針對本專案計畫容積調派計算方式及申請程序有多次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公學會討論,且「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及「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皆對本專案計畫執行精神及操作方式表示支持,期望透過新政策更提升本市境內景觀風貌。
都市更新處處長張壽文進一步表示,針對同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範圍內,只要小基地(調出基地)整合至100%同意,面積達200平方公尺且臨至少4米以上道路,並符合相關資格,即可將其容積以等價換算方式併入大基地(調入基地)集中開發;而大基地則需整合至都市更新條例第37條規定同意門檻,面積達2,000平方公尺且臨至少寬20公尺以上計畫道路,提供最高20%基準容積加給,作為實施者與地主雙方參與誘因。
本專案計畫需擬訂事業計畫及都市計畫變更同時申請,若都更案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為保障地主權益,申請都更案時需以事業計畫併送權利變換計畫方式辦理。另市府加碼提供諮詢服務,只要申請案經實施者評估有細部計畫變更內容及更新單元範圍疑義,得於報核前先向市府申請諮詢會,提早確認並解決相關問題。
相關資訊可至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網站宣導專區查詢(https://www.uro.ntpc.gov.tw/)。
發言人:都市更新處 李擇仁總工程司 電話:02-29603456轉7271
資料諮詢:都更處事業科 鄧涵瑛科長 電話:02-29506206轉301
新聞聯絡:都更處秘書室 陳文筑 電話:02-29506206轉210
新北市政府辦理跨街廓都市更新容積調派專案計畫.pdf
新北市政府辦理跨街廓都市更新容積調派專案計畫(懶人包).pdf